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如下: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关于市区、县城、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上述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