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其中,计税依据还应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及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城建税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7%(或5%、1%)。

  其中,城建税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的地区,具有不同税率。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则税率为7%;若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则税率为5%;若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则税率为1%。

  企业计提城建税时,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企业缴纳城建税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