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生应付、暂收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或个人)

  2、企业归还应付、暂收的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单位或个人)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该科目借方表示其他应付款减少,即负债减少;贷方贷方表示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本科目一般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