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以及“事业支出-基本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1、在计提时: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2、在发放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3、在代缴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业务活动费用(这是缴纳的社保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单位部分不需要计提,在缴纳的时候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