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核算科目是“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说”“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其中,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科目。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