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打头机并支付预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支付剩余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收到打头机,取得其对应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打头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预付打头机款项时,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待取得对应发票后,通过“固定资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打头机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