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补缴社保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计提补缴的社保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计入对应的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3、企业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企业补缴社保费时,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企业为员工补缴的社保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应分别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