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水利基金减半征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实际征收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2、支付企业水利基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实际征收金额)

  企业水利基金减半征收,应当通过“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科目核算实际征收的部分,然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科目进行支付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