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员工团体旅游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企业支付团体旅游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