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销售废料取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废料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废料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建筑工地废料处置,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以及“原材料”科目进行成本结转核算,最后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利润结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