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农副产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进行生产,领用农副产品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企业购买农副产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设置“原材料”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生产,领用农副产品时,可以进行加计扣除,应当设置“生产成本”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科目核算。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