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接受非货币资金形式捐赠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其中,涉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还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