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不负责记账。出纳的工作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出纳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以及工资结算三项。

  “出纳管钱,会计管账”。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都属于出纳的工作。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以及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上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