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企业扶持金用于专项用途: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收到企业扶持金不作专项用途: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计提相关折旧或摊销时,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到各期的损益中: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企业扶持金用于专项用途或不作专项用途,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或“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递延收益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