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分为收款记账凭证、付款记账凭证以及转账记账凭证:

  1、收款记账凭证:左上方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及右上方填写凭证编号;编号按“现收×号”和“银收×号”分类;“摘要”栏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梗概;“贷方科目”栏填写相对应的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金额”栏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额。

  2、付款记账凭证:填制要求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左上方填贷方科目;对应科目为“借方科目”,需填写支出业务有关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3、转账记账凭证:“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分别填列相关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的金额都在同一行的“金额”栏内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