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20%投资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投资部分)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20%投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收到20%投资款,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实收资本”等科目、“资本公积”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