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四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3、《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我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