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等。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