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是国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而向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权利金。海域使用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海域的规划、整治、保护和管理。海域使用金包括海域出让金、海域转让金和海域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下列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军事用海;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