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企业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卖方企业代垫运费: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对方支付的运费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卖方企业销售商品且代垫运费时,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