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规定,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企业,对年度增发的工资超过上年工资一定比例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和将屠宰税筵席税下放给地方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国营企业也称为“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