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项课征制,可以分别征收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所得,便于实行源泉控制征收,有利于征收管理,同时也有助于贯彻立法精神和经济政策;分项课征制的缺点在于对不同所得分别纳税不能真正体现所得税的量能负担原则,纳税人多项所得分别纳税也会相应增加征收管理的工作量。

  分项课征制是综合课征制的对称,是对个人所取得的各种来源的所得分项适用不同税率征税的一项征收制度。分项课征制具有对不同性质所得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多项所得分别征税以及税费可由支付所得者代扣代缴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