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代收代缴单位不同于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可以从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而代收代缴单位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只能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

  税务机关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负有代收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办理登记。确定代收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