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以及先征后退,具体如下:

  1、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

  2、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的措施;

  3、出口退税,是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

  4、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进行征收,然后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

  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