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如下: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范围如下:
1、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一下范围: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企业取得的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