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国民待遇即是“非歧视原则”,又叫“税收无差别待遇”。一方面它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外国居民或产品所享受的税收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居民或本国产品,另一方面规定外国居民不能要求享受任何高于本国国民的税收待遇。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并不限制一国政府对外国居民或产品实施优惠,但是否给予优惠,完全由本国政府自主决定,外方本身无权要求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目的在于使超越国界进行世界性投资经营的业务活动的人们,能够在投资国得到不分国籍和资本来源的同等纳税待遇,保护跨国经营者的投资避免受到排外性的税收歧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