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报告的特征包括:

  1、正确性,即报告的内容及陈述应当真实无误。

  2、清晰性,即报告的表述应当简单清晰。

  3、无偏见,即报告不应存在偏见和偏袒的表述。

  4、相关性,即报告的内容应当与法务会计直接相关。

  5、及时性,即报告的内容应当及时进行记录。

  6、适当性,即报告内容不能陈述机密信息等不恰当内容。

  法务会计报告是用于说明法务会计师已完成的工作内容、重点审查范围等项目并对其全面性、可靠性、客观性以及相关性作出评价的书面报告,是法务会计师最终的工作产品以及对法务会计师获得信息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