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也称为“基金购回”或“基金买回”,是在开放式基金中,投资者直接或透过代理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资,并将买回款汇至投资者的账户内的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登记,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办理。

  同时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