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契约终止分类主要包括:

  1、基金期限终止以后,基金管理人对封闭式基金进行清盘处理并终止基金契约的情况。

  2、触发基金契约终止条件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开放式基金进行清盘处理并终止契约的情况。

  基金契约终止是基金成立后,当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产生或基金无法再继续运作时,由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的终止运作申请,在得到批准后对基金契约实施终止执行措施的情况,基金契约终止实质上是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和投资者三方相互关系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