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契约终止是基金成立后,当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产生或基金无法再继续运作时,由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的终止运作申请,在得到批准后对基金契约实施终止执行措施的情况。

  其中,基金契约终止的情况主要包括基金期限终止以后,基金管理人对封闭式基金进行清盘处理并终止基金契约的情况,或触发基金契约终止的条件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开放式基金进行清盘处理并终止契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