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时:

  借: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生清算时:

  借: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或发生清算时,应当通过“实收资本”等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实收资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