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消“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也应通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及相关科目核算,其会计处理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信用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指按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提取办法对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进行处理并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指企业准备持有至到期以取得利息收益的国债、企业债券以及其他理财工具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