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国定说的主要内容有:
1、货币是国家法律制度创造的,金、银之所以能以货币的资格流通,完全是国家法律所赋予它的权力。因而货币价值的问题不属于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法律的问题;
2、货币是票券的支付手段,其作用仅在流通的满足。因而一切货币无论是金属货币还是纸币都是不同种类的支付手段。而货币的进化,就是支付手段从简单形态向发达形态逐渐进化的历史发展;
3、货币只是一个符号,相当于名目上的存在,是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对货币而言,重要的是法律是否赋予其价值单位。不管是纸币,还是金银所表明的价值单位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因而都是名目的,也就是一种符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