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存商品发生溢余且未确认原因时: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管理费用(红字)

  2、库存商品发生缺失且未确认原因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

    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商品发生溢余或缺失然后进行处理时,应当通过“库存商品”科目以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