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确认要求,主要用于利润确定。在进行收入和费用之间的配比时,要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期间配比。做到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约。收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收款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是否已经以现金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