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定金即向债权人支付定金,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款项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在会计实务中,债务人的定金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以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预付账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而“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