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大会是相关负责人定期或临时进行召集,由全体基金单位份额持有人或相关的委托代表人参加的会议,其实质上也是基金相关当事人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主要讨论有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契约、终止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延长基金期限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