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是一种俗称,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分额的股份,而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干股”,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及一些不愿意公开身份,但却掌控公司资源,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不投入出资而占有公司股权。有一些自然人或法人虽未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但却通过种种方式登记为公司股东,并取得了公司向股东颁发的出资证明,也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参与公司的管理及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