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询法的分类有以下两类:

  1、积极函询:是对函证的内容,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对方直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账人员作出答复,如无回音可再次发函催询的方式;

  2、消极函询:是对于函询的内容,只有当对方认为还存在异议时,才要求对方直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账人员作出答复,否则到规定时间后便视作确认无异。

  函询法是指查账人员根据查账的具体需要,设计出已定格式的函件,寄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或是对特定问题予以证实的查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