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