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期,是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