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差旅费指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所确定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列示的差旅费支出,而差旅费支出中属于业务招待费的部分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所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可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现金”科目。然后企业的财务人员应当在期末将“管理费用”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中,并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