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公司的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及账号;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销售清单。且开票方应根据收票方所提供的资料对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填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除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