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除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其余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