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即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借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亏、毁损数额及盘盈的转销数额。而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贷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数额及盘亏、毁损的转销数额。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对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价值或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进行核算并设立的会计科目。

  企业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当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该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