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原材料计提减值的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确认的相应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企业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抵债资产、损余物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