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指增值税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使用等行为时按照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进行税费计征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三条和第十六条内容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