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和兼营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涉及销售货物和服务,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容易让人混淆。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下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
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也涉及服务的前提下,两者之间成从属关系,我们将其称为混合销售。
企业经营既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又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公司经营行为涉及上述两类以上的业务,并且业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我们将其称为兼营销售。
然后,我们来看看混合销售和兼营的主要区别:
混合销售强调在同一销售行为当中有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服务价款都是从同一个购买方取得。
例如: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
兼营主要强调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当中有两类经营项目,但这两类经营项目并不在同一个销售行为中发生。也就是销售货物和服务没有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
例如:超市销售蔬菜的同时销售熟食。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按“经营主业”划分,税率是只有一个。
经营主页的认定为年营业额或货物销售额超过50%。
兼营的纳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征税,并且税率不止一个。
注意: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业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同时,安装服务可以按甲供工程适用简易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