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指增值税纳税人因发生出口交易事项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办理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时,根据不同交易事项的实际情况所采用的退税率、适用税率、征收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第三条的内容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