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请问我可以申请出口退税或者免税吗?
您属于哪种类型的企业呢?假如是外贸企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假如是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出口退(免)税办法:
1.免退税办法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免抵退税办法
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出口退(免)税是怎么计算的?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出口退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相关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
1.退税率从低原则,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2.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率,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财税2014年98号文附件所列原材料的,应按照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执行。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是指财税2014年98号文附件所列该原材料对应的商品编码在出口退税率文库中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出口退(免)税对于申报期限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